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安排如下:
1、各学院首先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进行自查,包括课程大纲、教案、试卷、成绩单等,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名单于2015年12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并将新开课程进行明确标注。
2、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6年1月15日前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