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校研[20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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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培养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认真做好论文工作,不断提高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继续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并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进行表彰与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的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对象
参加评选的论文为本学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
三、评选标准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或交叉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原则上课题一般来源于国家、省(部)级或国际合作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方面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2)论文在学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本研究领域的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论文反映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具有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3)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已正式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SC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2篇;
B、SCI收录的论文1篇和EI收录的论文2篇;
C、SCI收录的论文1篇,同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发明专利 (排名前2名);
D、SCI收录的论文1篇,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10 万字)。
(4)论文立论正确,推理严密,论据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文图规范,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实验数据真实可靠。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理论、方法或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国内或国外同类学科较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论文反映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术作风严谨,科研能力较强。
(3)论文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已正式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核心期刊论文2篇;
B、SCI收录的论文1篇;
C、EI收录的论文1篇,同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
(4)论文立论正确,推理严密,论据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文图规范,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实验数据真实可靠。
四、评选方法
1、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博士不超过当年获学位人数的10%,硕士不超过当年获学位人数的5%。各分委员会推荐比例分别为该分委员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20%和10%。
2、学位论文评选的程序
(1)导师或作者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及推荐比例进行审核,确定本分委员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3)校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委员会初选结果。对初选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将组织3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确定校优秀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评选出的优秀学位论文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入选论文名单将在全校公示,论文原件存在校档案馆和校图书馆。查阅者可到上述两个地方查阅。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公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方式向校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异议期限结束后,学校正式公布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对被评选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除省奖励外,学校也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万元人民币(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各1万元人民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万元人民币(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各5千元人民币)。
3、对被提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各5万元人民币)。
4、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除国家奖励外,学校也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各10万元人民币)。
六、附则
1、本办法规定中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已正式出版的,收录证明不算。SCI和E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2、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
3、本办法从二○○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原《中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校研〔2006〕21号)同时废止。
二
〇〇
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优秀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评选 奖励 办法
中北大学校办
2009年
05月
26日
发
附件:中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